本中心同仁借閱辦法
一、 研究人員(含兼任研究員及院內外合聘研究員)
1. 一般圖書:
(1)借閱圖書總數以五百冊為上限,借期六個月,可續借。
(2)預約之圖書,本館得於借滿一個月後,要求其還書。原借書人接獲本館通知後,七天內
應歸還被預約之圖書;預約人應自本館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前來借閱,逾期視為棄權。
(3)新書編目完畢,需展示三天後,始得借出。
(4)本中心研究人員若由助理代為借書,須持有研究人員之閱覽證,否則不予受理。
(5)本中心研究人員出國六個月以上(含六個月)或離職者,必須在出國或離職前一星期,
還清所借圖書。
2. 本館所藏之期刊及參考書,一律於本館下班前半小時前辦理借閱,並於次晨上班後半小
時內歸還。
3. 本館所藏之微捲影片,限在本館微捲室閱讀,不得借出;閱覽前,應填寫閱覽登記,若
需複印微捲資料,每頁一元。
二、 編制內行政人員及業務費約僱助理(含三個月以上之專任、兼任助理/計畫專任助理)
1. 行政人員可借閱圖書二十冊,借期二個月,可續借一次。
2. 約僱專任助理、博碩士培育計畫獎助生可在本館及本院內借閱合計圖書二十冊,借期一個月,可續借一次。
3. 約僱兼任助理(含兼任助理、承攬契約)限本館借閱合計圖書二十冊,借期一個月,可續借一次。
4. 約僱助理離職前須還清所借圖書,否則其計劃主持人須負責追還或賠償。
5. 約僱助理期限三個月以下者,不得借書。
三、 訪問學人及博士後研究
一般圖書可借閱五十冊,借期三個月,可續借一次。
四、退休人員(研究人員)
一般圖書可借閱三十冊,借期三個月,可續借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