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同仁借閱辦法
一、 研究人員(含兼任研究員及院內外合聘研究員)
1. 一般圖書:
(1)借閱圖書總數以五百冊為上限,借期六個月,可續借。
(2)所借之圖書若他人預約,原則上借出1個月後,本館得進行催還,借書人應於催還通知日起7日內歸還。預約人應自本館通知之日起,7日內前來借閱,逾期視為棄權。
(3)新書編目完畢,需展示3天後,始得借出。
(4)研究人員若由助理代為借書,須持有研究人員之閱覽證,否則不予受理。
(5)研究人員出國6個月以上(含6個月)或離職者,必須在出國或離職前1星期,歸還所借圖書。
2. 期刊及參考書:借期1天,不可續借。
3. 微縮影資料:限本館微捲室閱覽,不得借出。
二、 編制內行政人員及約聘僱助理(含博碩士培育計畫獎助生)
1. 編制內行政人員院內借閱一般圖書合計30冊,借期2個月,可續借1次。
2. 約聘僱專任助理、博碩士培育計畫獎助生院內借閱一般圖書合計30冊,借期2個月,可續借1次。
3. 兼任助理、承攬契約人員限本館借閱一般圖書合計20冊,借期2個月,可續借1次。
4. 所借之圖書若他人預約,原則上借出14天後,本館得進行催還,借書人應於催還通知日起7日內歸還。預約人應自本館通知之日起,7日內前來借閱,逾期視為棄權。
5. 約聘僱助理離職前須還清所借圖書,否則其計劃主持人須負責追還或賠償。
6. 約聘僱助理聘用期限3個月以下者,不得借書。
三、 訪問學人及博士後研究
院內借閱一般圖書合計50冊,借期3個月,可續借1次。
四、退休研究人員
院內借閱一般圖書合計50冊,借期3個月,可續借1次。
五、退休編制內行政人員
院內借閱一般圖書合計5冊,借期2個月,可續借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