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中心同仁借閱辦法
一、本中心外之院內研究人員
1. 本館所藏之圖書可借閱五十冊,借期三個月,可續借三次。
2. 本館所藏之期刊及參考書一律不外借。
3. 若由助理代為借書者,須持有研究人員本人之閱覽證,否則不受理。
4. 借閱期限屆滿,應自動歸還所借圖書;否則本館得進行催還,若經催三次仍不歸還者,
本館除逕行追回圖書外,並中止其借書權。
5. 所借之圖書若他人預約時,原則上借出一個月後得進行催還,並於催還通知日起七日內
歸還。
6. 借閱之圖書須妥善保管,如有毀損遺失,不論其原因為何,均應由借書人負責賠償,未
賠償之前,本館得中止其借書權。
7. 欲閱覽微捲或微片者,應先填寫閱覽登記,並將閱覽證置放於本館服務台處,閱畢後取
回,若需複印微捲或微片資料,每頁三元。
8. 本院內之研究人員出國進修或離職時,應在出國、離職、或離院前一星期,歸還全部借
閱圖書。
二、訪問學人及博士後研究
一般圖書可借閱五十冊,借期三個月,可續借一次。
三、其他經費約僱助理
1. 約僱專任助理可借閱圖書二十冊,借期一個月,可續借一次。
2. 約僱助理期限三個月以下者,不得借書。
四、退休人員(含研究人員及編制內行政人員)
一般圖書可借閱二十冊,借期二個月,可續借一次。
五、院外來賓
1. 院外來賓進入本館,請先於來賓登記簿上登記。
2. 院外來賓限在本館內使用館藏資料,不得外借。
3. 經本館同意後,可進入書庫查閱資料,並可將書刊資料攜至閱覽室閱覽。
4. 書刊資料閱畢,請館員歸架,當天未閱畢需再續閱之書刊,請告知本館館員,否則將歸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