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覽服務要點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圖書館閱覽服務要點
壹、總則
一、 中央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服務對象如下:
(一)本中心同仁
1.研究人員(含兼任研究員及院內外合聘研究員)。
2.編制內行政人員及約聘僱助理。
3.訪問學人及博士後研究。
4.退休研究人員。
5.退休編制內行政人員
(二)非本中心同仁
1.研究人員。
2.編制內行政人員及約聘僱助理。
3.訪問學人及博士後研究。
4.退休研究人員。
5.退休編制內行政人員。
6.院士。
二、向本館借閱圖書資料者,應持有本院核發之借書證。
三、本館保有借閱與否及催還之權利。
四、本館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 8:30-12:30 ; 13:20-17:00 周六、日及國定假日休館。
五、私人物品手提箱及背包請放入置物櫃;館內應保持安靜,禁止吸煙或飲食。凡不遵守本條規定者,得拒絕其使用本館館藏。
六、借閱之圖書,不得劃線、註記、損壞或遺失,如有上述情況,須依本館賠償辦法予以賠償。
七、本館提供圖書、期刊及資料庫檢索,可供列印。
八、本館設有影印機供使用,需購買影印專用卡。
貳、本中心同仁借閱辦法
參、非本中心同仁借閱辦法
肆、國內館際合作辦法
一、館際互印服務(無Ariel服務)
1.郵寄:每頁3元;傳真:每頁6元
2.每件另加服務費20元及郵資掛號20元、限掛30元。
二、館際互借服務
1.圖書外借以互惠為原則。
2.外借資料以一般圖書為限。
3.計費方式:圖書每冊100。
4.外借期限:以本所寄出日(以郵戳為憑)起算1個月,不得續借。逾期歸還者,每日罰款5元(以寄出郵戳為憑),逾期超過1個月未歸還者,除繼續追討外,不再提供外借服務。
5.遺失圖書依本中心圖書館閱覽服務要點第伍條賠償辦法處理。
伍、逾期罰款及賠償辦法
一、借閱圖書逾期且超過寬限期(除本中心研究人員30天外,其餘身份之讀者皆為15天)仍未歸還者,課以逾期罰款,並自逾期第一天累計至還書日為止,每日每冊5元。
二、借閱之圖書、期刊或各類資料,如有遺失或毀壞,借閱人須負責賠償:
1.圖書、期刊、微縮、視聽、光碟資料等,以賠書為原則,若由圖書館代購時,以市價賠償。資料遺失、污損時得加收處理費每冊300元。
2.絕版書、善本書、無購價、套書等,在國內可借到相同書刊複印者,借閱人應付當時書價2倍價格,加上複印費及裝訂費。在國內無法借到相同書刊複印者,借閱人應付當時書價3倍價格賠償。資料遺失、污損時得加收處理費每冊300元。
3. 其它相關事項依照【中央研究院各所圖書館統一服務收費標準】辦理。
陸、附則
本閱覽服務要點經中心業務會議通過之日起施行,修訂時亦同(2025.3.19中心業務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