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慣用的抽樣調查方法,原則上先將鄉鎮市區適當的分層,再以「戶政事務所」登錄的戶籍資料為抽樣的基本單位。本文提出改以實際居住地為抽樣的基本單位的方法,詳述其可行性,討論新舊方法間之優劣,並列舉一個應用新方法的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