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亞太區域研究專題中心
博士後研究學者計畫申請公告
本院「113年度第2梯次博士後研究學者」受理申請期間為即日起至113年3月1日止,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請至中央研究院學術服務系統線上申請,惟為保留本中心之研究人員送件時間,請申請人於2月23日前線上送件,俾於截止日前本中心研究人員能將申請案送出至學術及儀器事務組,逾期恕不受理。申請資料請參考本院延聘博士後研究學者作業要點。
- 研究領域
- 亞太區域各國歷史、海洋史研究
- 亞太區域之社會文化、宗教與族群關係
- 亞太區域政治/經濟/社會轉型、發展與人口相關議題
- 亞太區域跨境/跨國流動研究
- 申請說明
- 本梯次申請人需為108年7月後獲得博士學位,申請人若於獲得博士學位後曾有生產之事實者,前述所訂年限得延長2年;若曾有服義務役之事實者,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前述所訂年限得依其實際服役時間予以延長。
- 所需資料為申請書、個人研究計畫書、學經歷證明文件、推薦書三份、著作抽印本、預定參與研究計畫主持人之同意書並說明申請者擬參與之研究內容。
- 申請人之研究計畫書,務請具體詳述計畫內容(含計畫目的與價值、文獻評述、研究方法與預期成果等),若過於簡略,將影響評審結果。
- 申請人若在申請截止日期前無法拿到畢業證書,必須上傳指導教授證明信函,並說明於本梯次起聘前,將可取得畢業證書。本梯次聘期自113年7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109年7月前取得學位者之聘期至114年6月30日止)。
- 申請人請務必於先徵得本中心之研究人員願意擔任學術導師,再送出申請案。
- 本院博士後研究人員之權利義務,依據本院約聘僱人員之相關規定辦理,(http://hro.sinica.edu.tw/pages/944)及所屬單位管理細則;起聘後需簽訂工作契約及具結書(聲明本人非屬進用時之機關首長、單位主管或計畫(共同)主持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三、相關事宜請洽:本院學術及儀器事務處趙女士,電話:886-2-27898067;電子郵件信箱:bchao at gate.sinica.edu.tw 或本專題中心聯絡人林淑慧女士;電話886-2-27822191 email:capas at gate.sinica.edu.tw。網址:https://www.rchss.sinica.edu.tw/cap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