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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03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至103年3月14日止受理申請

本院103年度「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自即日起至103314日止受理申請


一、本申請案如有意申請者,請參閱「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規定,
檢附申請表(含研究計畫書、博士班成績單、學經歷資料及所屬學校教授推薦信函2)及學術著作,於本(103)314日(星期五)前郵寄「台北市115南港區研究院路2128號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 張小姐收」。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請勿1案向多所申請)。

二、注意事項:

()申請資格:

1.國內外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相關學系已修完課程並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研究生,其研究主題與本中心研究範疇相關,且計畫至本院從事論文撰寫工作者;

2.申請者限未兼職之研究生。

 ()相關規定:

1. 補助以1年為期,必要時得延期1年;

2.計畫期滿,博士候選人須於年度結束前10天,提出工作報告;

3.獎助期間,博士候選人需有半數以上時間(即每週至少2~3日)於本所從事研究,由本所指導教授協助其博士論文之撰寫。並不得重複領取他項補助(含工作酬金)。

 

申請事宜請洽:(02)2789-8105 張小姐,或e-mail: ninacj@gate.sinica.edu.tw

本院人文科學博士候選人培育計畫作業要點與申請表請參考:http://aao.sinica.edu.tw/chinese/pro_fdc.php


※博士候選人申請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