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9
《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致力於出版具原創性及發展性之研究論文。本刊出版之論文均經過嚴格審查,惟作者仍需對論文正確性與嚴謹性負責。本刊不接受任何違反學術倫理的情事。現將作者、審查者及編輯者之責任條列如下:
一、作者(投稿者)責任
(一)論文標準:投稿需遵守本刊〈徵稿啟事〉及〈撰稿用例〉之規定。投稿論文為作者自身之著作,其他共同作者亦參與撰寫或對論文有實質貢獻。通訊作者需確認每位共同作者於投稿前都完成稿件之檢視並同意投稿。
(二)單一投稿:本質相同之研究論文,不得一稿多投或重複投稿。
(三)資料使用與保留:應清楚註明論文資料來源並妥善保管研究原始數據。
(四)原創性:應注重論文原創性,不得有造假、剽竊、抄襲等情事。
(五)準確性:發現研究內容出現錯誤資訊時,作者應儘速通知編輯者並提供正確資訊。
(六)清楚標註引用出處:引用任何他人之作品,皆需清楚標註文獻來源。
(七)公開原則與利益衝突:作者需公開揭露如資金補助、計畫補助、專利申請、僱傭關係、報酬等任何可能影響研究結果或結果闡釋的利益衝突事項。
(八)揭露使用人工智慧技術:若作者在寫作過程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技術(如ChatGPT),應在稿件中予以揭露。作者對論文的內容負有最終責任。
(九)關於受測者:在研究過程中,作者有義務保護受測者之隱私、身分、福利、自由等。所有受測者需知情並同意協助進行研究;若受測者要求匿名或保密,應予以尊重。
(十)危害及實驗對象包含人類或動物:若研究執行程序或使用設備過程中具潛在危害,作者需提出聲明。若實驗對象包含人類或動物,作者需於論文中詳述過程,並確保合乎相關法律規定及制度之指導與規範。以人類為實驗對象之研究,作者需於論文中附上人類受試者的同意聲明,且需永久保護人類受試者的隱私權。
二、審查者責任
(一)貢獻專業意見:提供專業審查意見以協助決定論文是否符合刊登標準。
(二)審查效率:應於期限內完成審查工作。若無法於期限內提交審查意見,應立即告知編輯者,以確定是否延長期限或另尋新的審查者。
(三)保密原則:不得向編輯者以外之任何人士或機構透露論文相關訊息。
(四)公正客觀:公正且客觀地進行審查工作,對論文的優缺點提出具體且有建設性之意見。
(五)告知來源:注意作者是否清楚標註引用前人之文獻資料,並提醒編輯者留意論文中可能與其他著作類似或重合之內容。
(六)公開原則與利益衝突:未取得作者同意,不得將未發表之論文資料作為任何用途。審查者與作者或機構間若涉及利益衝突,應避免擔任審查工作。
三、編輯者責任
(一)匿名同儕審查與保密原則:本刊採雙向匿名同儕審查制度,編輯者對作者與審查者之資料應予以保密,並需遵守期刊之審稿辦法。審稿過程中,編輯者不得向作者透露審查者及審查結果等相關訊息,亦不得向審查者透露任何與作者相關之訊息。
(二)學術價值判斷:若編輯者認為論文明顯不符本刊要求之水準,將不會送交審查者審查,並退回稿件。
(三)刊登決定:基於審查的結果,決定論文是否合乎刊登標準。
(四)公正客觀:屏除個人偏好,公平客觀地評估投稿論文,且標準應一致。
(五)審查品質:應適時評估審查品質。若審查意見中有不適當之字句出現,編輯者有權在提供給作者前刪除該內容。
(六)公開原則與利益衝突:1.未取得作者同意,不得將未發表之論文資料作為任何用途。2.審查者所提供之修改建議不得挪為私人使用。3.編輯者與作者或機構間若涉及利益衝突,應予以迴避。4.編輯者若為論文作者,應迴避該篇稿件所有相關審查事宜。
(七)調查參與:當投稿稿件或已發表之論文被發現或被舉報違反學術倫理,編輯者需採取適當的因應措施,以公正、專業、保密之原則處理,並保護善意舉報人的隱私。調查過程中,得請作者提出說明。一旦確定違反學術倫理,編輯者應採取更正、退稿、澄清或其他必要措施。本刊可將違規者列入黑名單,拒絕其未來投稿,並向其所屬單位或上級機關報告此一情事。
檔案下載
出版倫理聲明